[時評]陳國棟:幫扶也須問效 |
孝感日報 2010-8-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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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當前的創(chuàng)先爭優(yōu)活動中,有市直機關和鄉(xiāng)鎮(zhèn)結對、部門和農村結對、城鄉(xiāng)黨員之間或者本單位黨員之間結對等多種幫扶形式,幫扶的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促進發(fā)展。但是,一些單位和部門在幫扶上圖省事、走捷徑,采取直接給錢、給物的幫扶方式,一給了之。這樣給錢、給物雖然可起到應急作用,但對促進長遠發(fā)展用處不大。還有些部門把資金給結對單位辦實事的同時,拿出一部分開支經費,這樣被幫扶單位高興,幫扶人自己臉上有光,還能保證自己“迎來送往”的開支。這種幫扶表面看起來“你好我好大家好”,其實是“慷”公家之“慨”,行利己之私,長此以往,還會導致被幫扶單位滋長等、靠、要的依賴思想,危害委實不小。還有一些部門今年“結對”,明年“撤退”,不管效果如何,導致很多幫扶工程半途而廢,這樣既浪費了人力物力,又貽誤了時機。如此種種“幫扶”,都是幫倒忙。
幫扶貴在培育“造血功能”。只有把幫扶的著力點放在轉變觀念、強化組織、搞活經濟上,才能真正促進被幫扶單位科學發(fā)展。只有對被幫扶單位從觀念上引導、資金上幫助、技術上支持、人才上支援,形成推動村級集體經濟發(fā)展壯大和促進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的合力,這才是結對幫扶應起到的作用。
要防止幫倒忙,必須對幫扶工作進行問效。怎樣問效?就是要向社會公開幫扶責任人,明確幫扶目標任務,公示幫扶工作進度,讓群眾和全社會來評價幫扶工作的效果。首先要看結對是否合理,幫扶規(guī)劃是否科學;其次要看幫扶的投入是否落實到了項目或者基礎設施,是否有效禁止了幫扶資金流入非生產性開支;第三要看幫扶的著力點是否找準,幫扶進度是否達到。
要把群眾和社會對幫扶工作的評價結果,納入到幫扶單位主要領導及幫扶干部本人的考核、獎懲中,讓幫倒忙的單位和責任人受到制約,讓幫扶效果好的單位和個人“不吃虧”。對幫扶任務完不成的,幫扶對子不能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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