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“雷鋒”車狂宰外地客 |
武漢晚報 2003-12-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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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特意花350元包下一輛“雷鋒”出租車,沒想?yún)s遭司機強收580元。昨日,有關單位幾經(jīng)查實,終于給了北京乘客劉國安滿意答復。據(jù)北京某公司副經(jīng)理劉國安介紹,27日上午9時30分左右,他和同伴從竹葉山包車去應城,為放心起見,他攔了一輛寫有“雷鋒車”字樣的出租車。經(jīng)雙方協(xié)商,劉包車一天,除付路橋費外,另付司機350元酬勞。當日中午,劉國安在應城與一客戶談完業(yè)務后,要求司機將他們送到武漢鍋爐集團。車子一路飛馳,但到了武漢后,司機卻把劉等人帶到一個陌生的地方,要求支付58   0元車錢。劉以事先有協(xié)定只肯付350元,司機卻稱自己打了表,單程就要290元。劉國安只得照付錢,并讓司機在車票后寫了收條。昨日,記者從大通出租車公司獲悉,他們已于前日中午上門給劉先生賠禮道歉,并退還了多收的230元現(xiàn)金。經(jīng)查,劉投訴屬實,宰客的司機姓李,系該車主班司機。大通公司稱:不打表已違反規(guī)定,私自宰客更不應該,他們將對該司機從重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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